网站卖酒并无酒 原是传销鬼把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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滁州网讯 打着互联网卖酒的幌子,通过缴纳会费、发展下线的途径,大肆牟取不法利益。近日,天长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案,被告人王某某犯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、并处罚金3万元。
记者从天长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获悉,2013年10月,成某某(另案处理)委托他人制作“洋河成功宴酒业”网站,以推销经营洋河系列酒为幌子,实际并无酒类销售行为,要求参与者一次性缴纳6400元至7200元获得会员资格,发展下线,以发展的会员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的依据。2014年上半年,王某某使用其妻子的身份信息,在“洋河成功宴酒业”网站注册会员,后通过宣传先后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69人,获利5万余元。
据介绍,王某某参与他人以推销白酒为名,要求参与者缴纳会费,发展下线,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,以其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的依据,引诱参加者发展其他人员参加,骗取财物,扰乱经济社会秩序,其行为构成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。接到警方电话通知后,王某某很快自首,并退回部分赃款。
(孙高林 记者包增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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